星期一, 2月 12, 2007

不再

我不想接你的來電,不願聽到你的聲音。

這些年了,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盡了。

你的關心解釋質問責難,我都沒有興趣再聆聽。

你的教誨請留給你的身邊的女人,我沒有耐性,甚至會黑面。

除非你懂得教我向男人獻媚勾著男人後頸,而且比我更出色。

今日我手挽的,不是Y' saccs,是Chloe。你聽到價錢會皺眉頭的。

我早已長大成人,性格嬌縱任性。你那些大事大非努力事業積極人生的說話,於我來說,極其虛偽。

我犯過的錯,已經不會再犯。你呢?你敢說你沒有重蹈覆徹?

那天A問我:「怎麼你那麼容易碰上舊情人?」

我答:「因為我的舊情人夠多。」

新知舊雨那麼多,我一天才得24小時,2月份只得8天在港。

時間,只想留給值得的人,較有可能的人。

那個人,不會是你。

5 則留言:

  1. 看到您的文章, 就似是看到您的心臟, 曾經給一把又一把的刀刺過, 血肉模糊.

    回覆刪除
  2. 不回頭,向前看,就沒有甚麼事發生。

    雖然人喜歡留戀,尤好不快的回憶。


    失業fans

    回覆刪除
  3. 是愛,還是恨?

    回覆刪除
  4. Can someone tell me, 懂向男人獻媚勾後頸 is smart? 挽 Chloe 著3.1 Phillip Lim dress means high class?

    I am really confused...

    回覆刪除
  5. 或者你認為由手挽Y'saccs到手挽Chloe是進步, 但其實, 你根本走不出過去。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