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九月 30, 2011

在仆過739次街之後,終於明白關於愛情的小道理 2

談戀愛,謹記找個匹配的對手。

高攀了,尚可當有賺,若找個全體親朋好友都認為不如你的,請放心,日後分手了,你一定尷尬死。





標籤:

1 Comments:

At 6:36 下午, Blogger 佐治雅娜@life is a drama (Fiona Chow) said...

唯有死唔認啦。唉。

 

張貼意見

Links to this post:

建立連結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