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28, 2010

勇闖遊樂場

今夜,我覺得自己可以拿英勇勳章。

因為,一鼓作氣勇闖遊樂場。

大哥,不是M1NT呀,是No.9呀,那個不成文規定不招待22歲以上人士的兒童遊樂場呀。

當那些美眉善意地問我:「姐姐你為甚麼不跳舞?」

除了微笑回答「I'm too old to dance」然後抄起果隻裝住cranberry juice (唔俾人飲juice ga?)既玻璃杯掟爆佢個頭之開外還可做些甚麼呢?

不過,看著她們短過底褲的mini skirt,看著她們心胸廣闊沒有加墊加砵仔糕的超deep V,看著她們尚未被botox洗禮的緊緻皮膚... ... 我忽然心軟,原諒了他們。

是他們,不是她們。

他們拋棄日久失修的危樓,轉投實用面積只得四成半的新樓,我是明白的。

物競天擇,青春不是大晒,是大X晒的。

唉。

5 則留言:

  1. 外表不再o靚妹的我再也不敢踏足這個兒童遊樂場了,但曾經在這遇上了不少可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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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ad but so damn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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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空姐呀空姐。我唔見得妳有乜輸蝕得過個班所謂美眉囉。Club No.9 d 女不過是穿得少既豬扒,同場的男客人不過當她們是即食麵。有什麼值得妳咁悲哀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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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室雅何需大。有得渣時就系有。

    不過舊樓都有人中意落釘既,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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