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一月 16, 2011

玩夠

玩,是為了尋開心。

如果玩得不開心,玩來作甚?

尋歡作樂是家常便飯,但,總有弱項,不是每樣都玩得像其他人般得心應手。

這次,用了148天去明白,我玩得不好,亦不覺這遊戲好玩。

歡樂天地裡,可以用金錢、獎券、或幸運去換取金幣玩下去。

時間和苦澀呢,與玩的本意違背,不計數。

我知道,再玩下去,終有一天,連笑容也無法掛上。

所以,不如不要玩了。

在還懂得微笑的時候,儘快離場。























我不要讓每一個你,看到我的眼淚。


4 Comments:

At 12:41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good luck and take care. bobo170

 
At 3:35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我也正在這樣的感受中

沒有想過玩得開心,其實也會痛

痛過以後,一樣要生活

所以,我們一起來學習勇敢吧

 
At 5:50 下午, Blogger seikomatic said...

陪玩系責任與人情,與開心無尤。

 
At 11:18 下午, Anonymous Sophia said...

歡場冇真愛。

又不是未玩過?呢個道理好應該明

能夠抽身,好盡快,不然痛苦的就只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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