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女校的我,人緣不過不失。
到了現在,還是跟中學友人們差不多天天通電,月月聚首。
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乞女人憎,大概是預科時代的事。
喏... 你要知道,中學時代,很多女學生都會將那些甚麼補習名師當成白馬王子。
而當她們看到白馬王子記得某女生的名字,會請巧克力給她吃,送上各式小玩意手信甚至是LV,她們的怨毒眼光,讓我懷疑自己死十次都不夠。
第二次意識到自己乞女人憎,肯定是由這個blog開始。
每天收到的comment,出現得最多的字眼是 "淫蕩" 及 "slut"。
實在覺得奇怪,作為一個每天在這裡唉聲嘆息,埋怨自己長相平凡身形有點胖又沒男友更沒有帶男人回家作嗜好的人,為甚麼被冠上這些字眼?
我甚至白痴得問身邊的男性朋友:「我係咪好淫蕩呀?」
"淫蕩" 及 "slut"是需要本錢的,像我這樣的滯銷的一件陳年貨色,本錢只有一個幾毫。
為甚麼我會突然想說說這個題目?因為我的clubbing partner的一句話。
Ladies' night,去Hei Hei之前,我坐在餐廳內,正跟一碗越南春卷撈檬搏鬥。
我的clubbing partner,彈出一句:「你個樣真係幾情婦格。」
主耶穌基督~~~ 到底我是對春卷撈檬、蒸粉卷還是那杯海底椰冰放生電?
如果情婦格等於會做情婦,我總不至於灰暗得要研究有甚麼可以變賣來度過兩個月standby吧。
最令人憤慨的,是clubbing partner開口中。
結果,那夜我成了一個有妻有兒中年律師的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