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篇的陶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太多男子只能做一個男朋友,不可以做一個情人。男朋友令人歡喜,但情人卻叫人怨恨。男人總以為:只要記住她的生日,在她面前扮Bear Bear,過節依時與她回到她父母家吃飯,就算是盡了男朋友之責。但他們永遠不知道,情感的長空,其實天外有天。
不錯,男朋友是一種功能,但僅止於此。男朋友是卡拉OK,情人是一齣Opera,但是,當眼前這個擠眉弄眼的男生,天生的料子只是一副日本新力招牌、在東莞加工出廠的鐳射機,他怎會明白:唱歌的藝術,不靠音響高科技,也不靠咪高峰,不要貴賓房,也不靠螢幕上淺水灣天后像前海灘上含情脈脈的一對商業模特兒的表情,而是要成為帕伐洛堤,只需要一腔雲海澎湃的肺腑?
但男朋友的悲哀,正是他以為只要提供了這一切音響高科技的聲色平台,他就是一位歌唱家。「你還不滿意我?好,」他閉目起誓,伸出三隻手指,學著黃霑的調皮腔:「我由今天起發誓,一生一世只愛Shirley你一個,我會努力搵錢,賺夠了就在貝沙灣買樓,房契只寫下你的名字,然後拉埋天窗,生半打仔女,做一個好老公。」
在一眾酒肉朋友的哄笑裡,他也強忍住笑。你輕撫他的臉,那一夜,原諒了他。「 0下,你唔再嬲我啦?你原諒我了?好0野!」他手舞足蹈,又學著少林足球裡的周星馳。你只能暗嘆一口氣:那麼不成氣候的男仔,他偏不是甚麼大奸巨惡,除了原諒,你又能做甚麼?
怎樣才能令他明白,他剛才那一段自以為風趣的獨白,其實只像卡拉OK螢幕上那一行跟隨樂曲而閃抹著紅色綠色的歌詞?他何時才知道:一個聰慧的女人,需要的不是一百首流行曲詞,而是一首李商隱的唐詩?
但是他在殖民地受教育,在銅鑼灣的大丸崇光之間長大,他唸名校,但嗜好僅限於王晶的電影和Nike波鞋。身為男朋友,他已經在你面前盡力做到最好,但對著他,往往只令人沉默,有一點唏噓,然後逼使人轉看著窗外的一片藍天。
「你還恨我嗎?」他還怯怯地問。恨他?他值得嗎?他只是一位叫人看癟的小男孩。此刻你只是渴求擁有一個情人,不要像他那種時時叫人啼笑皆非的逗笑;寧願叫人刻骨銘心地痛恨,因為你已經二十八歲,對於感情,你早就脫離了王晶的層次,而開始欣賞黑澤明。
不介意忍受怨恨的煎熬,只要能讓人火浴一樣地深愛一次,做到這樣要求的,是一個情人,不是一個男朋友。他怎樣才明白,你永遠不會在床上,含著淚水,在他的肩背恨恨地留下一個齒痕的印記,因為他不配,他是男朋友,他很稱職,但他不是你的情人。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