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8月 29, 2004

愛自己

不知是否近日多雨的關係,自己連帶身邊友人都變得傷春悲秋起來。

早前與友人在北京道一號享受下午茶,看著落地窗外的煙雨迷茫,我們都感慨,年少輕狂時許下的「做人情」諾言,恐怕難有實現的一天。

入世未深的我們,尚且明白柴米夫妻是世間最慘淡的營生。

哪有勇氣隨便下這樣大的賭注?

當每個人都開口愛愛愛的時候,他們要的不過是被愛。

然而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後,愛自己也來不及,決不會有時間騰空出來愛人。

友人身體抱恙,走路有點一拐一拐,臉龐留下大片疤痕,髮型亦因工作關係宜變得慘不忍睹,還幸有人追求愛惜。

如果被愛要付出這樣大的代價,你又會否繼續選擇被愛?

當然,當初的我們不是這樣的,受過教訓,我們才會學乖;

受過教訓,我們才會知道不論一個人多愛你,他也有權嫌棄你。

我也試過以為別人喜歡樸素的自己,放下所有的化妝品,拖著一把枯黃開叉早該修剪的頭髮,穿著過季殘舊的衣服,不顧身世拍拖去。

結果一段日子之後,我被人打開金口說嫌棄我像殘花敗柳。

今天晚上,看著近日的照片,照片中的我穿著floral dress曲髮淡紫smoky eyes,我舒了一口氣。

大概不會再被人嫌棄吧。

用了超過半年的時間,從5000塊puzzle中砌回亮麗的自己,那段過程不是不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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